三亚用“真金白银”鼓励跨境电商发展

三亚日报讯(记者 郭志华)9月1日,三亚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信息,《三亚市跨境电子商务专项资金暂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于今年7月31日经八届三亚市人民政府第4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今年10月1日起开始实施。


《管理办法》共五章、二十一条,分为总则、适用范围及标准、申报材料与审批程序、监督管理、附则五个章节。出台《管理办法》旨在进一步推进中国(三亚)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以下简称“综试区”)建设,促进三亚跨境电商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形成外贸发展新动能。


“《管理办法》的支持重点体现在两个方面。”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一是扶持产业群内各相关主体的协调发展,既要适度鼓励和引进头部企业,包括大型交易平台和跨境电商入驻三亚,也要大力扶持中小微企业的发展壮大,形成一个梯度发展、富有活力、能够在三亚持续经营的跨境电商企业群体。二是加大出口政策支持力度。目前三亚跨境电商企业以进口业务为主,为传统外贸企业转型和实现双循环战略,本次政策修订对鼓励出口也加大了政策支持力度。


《管理办法》对扶持对象(市场主体)进行了明确,首先需要在三亚市依法注册、登记纳税,是从事跨境电子商务相关业务的独立法人市场主体;其次,需要在中国(三亚)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线上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综试区平台”)注册登记和开展业务且纳入综试区跨境电子商务统计监测体系,按要求报送数据。另外,需符合在三亚实质性运营的要求;并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等。需要特别说明:多个企业具有相同实际控制人的,按一家企业计算。


《管理办法》提到的“真金白银”,是在三亚参与跨境电商发展的市场主体关心的话题。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说,以培育跨境电商企业,吸引跨境电商企业落户为例,对落户三亚市的跨境电商企业,落户首年跨境电商交易额超过5000万美元(含,下同)、超过3000万美元、超过1000万美元、超过300万美元的企业分别最高可给予150万元(人民币,下同)、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资金补贴。


对于扎根三亚本土的跨境电商中小微企业,能获得什么样的政策支持?为了鼓励中小微企业从事跨境电商业务,扩大跨境电商从业群体,《管理办法》分别从吸引跨境电商企业落户、支持跨境电商企业发展壮大规模、扶持跨境电商企业集聚发展等方面,针对跨境电商年度交易额及增长幅度按照不同档次标准进行资金扶持,对于入驻行业主管部门授牌跨境电商产业基地的小微企业,也依据其交易额设立了专门的资金奖补条款。


直播经济有力推动地方高质量发展。“对跨境电商直播支持是三亚的一个创新,期望能够通过这种支持,促进直播电商的发展。”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说,《管理办法》明确规定,跨境电商企业通过直播实现年实际销售额超过500万美元的,给予销售额0.4%的奖励,单家企业每年资金奖励最高可给予50万元。


企业如何申请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申请专项资金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项目申请表、项目资金申请报告、信用承诺书、跨境电商类企业资质证明材料、按奖补标准核定所需的海关报关单、物流单等证明材料、《申报通知》要求提供的补充材料。企业完成材料提交后,市商务局负责审核和组织评审申报单位提出的项目支持申请。经审定的支持项目,通过市商务局网站向社会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申报单位及项目,由市商务局向市财政局申请经费并拨付。在公示期间对项目或申报单位有异议的,由异议提出者向市商务局进行反馈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市商务局牵头核查处理。


来源:三亚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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