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价格分为哪几种

依据交易条款不同,采购价格种类繁多。其中常见者如下:

1. 送达价:即供应商报价涵盖商品送达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国际贸易中的到岸价、运费(含出口地至港口)、货物抵达前的运输保险费,以及进口关税、银行费用、利息及报关费等。此种送达价常由国内代理商以人民币报价方式(如同国内采购),进口货品后售予买方,所有进口手续均由代理商处理。

2. 出厂价:供应商报价不包含运送责任。此情况常见于销售商自备运输工具或供应商加计运费过高,或卖方市场时,供应商不再提供免费运送服务。

3. 现金价:以现金或同等方式支付货款,但“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方式并不常见。按零售行业惯例,月初送货,月中付款或月底送货,下月中付款,视为现金交易,不计延迟付款利息,供应商可规避交易风险,企业亦可享受现金折扣。如美国零售业交易条件为2/10, n/30,意为十日内付款可享2%折扣,否则30日内必须付款。

4. 期票价:企业以期票或延期付款方式采购商品,通常会在售价中计入迟延付款期间的利息。若卖方希望获得现金周转,会将利息超过银行现行利率,促使供应商选择现金价。此外,将现金价利息转化为期票价,可用贴现方式计算价格。

5. 净价:供应商实际收到的货款,无需支付交易过程中的任何费用,此点在供应商报价单条款中通常会注明。

6. 毛价:供应商报价,可因特定因素予以折扣。如供应商因企业采购金额较大,给予一定百分比折扣。如采购空调设备时,商家报价已含货物税,买方如能提供工业用途证明,即可减免增值税50%。

7. 现货价:每次交易时,供需双方重新议定价格,若签订买卖合约,则交易完成即告终止。在企业众多采购项目中,现货交易最为频繁;买卖双方按交易时行情进行,无需承担预立约后价格可能波动的风险或困扰。

8. 合约价:买卖双方按照事先约定的价格进行交易,合约价格涵盖期间依契约而定,短则数月,长则一两年。由于价格议定在先,常导致与时价或现货价差异,买卖时易产生利益冲突。因此,合约价须有客观计价方式或定期修订,方能维持公平、持久的买卖关系。

9. 实价:企业实际支付的价格。尤其供应商为促销目的,常提供各类优惠条件,如数量折扣、免息延期付款、免费运送等,均可降低企业采购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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